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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度泰安市工资最低标准

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2013年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,泰山区、新泰市、肥城市执行最低1220元/月标准;岱岳区、宁阳县、东平县执行最低1080元/月标准。该标准从3月1日起执行。

山东省发布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,3月1日起执行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1380元、1220元、1080元三类,平均增幅12%。泰安各县市区执行第二、第三类标准,其中泰山区、新泰市、肥城市执行最低1220元/月的标准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.5元;岱岳区、宁阳县、东平县执行最低1080元/月的标准,小时最低工资11元。

最低工资标准中涉及的职工工资,不包含单位发放的福利以及职工的加班费,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的津贴也不包含在其中。

泰安市2012年3月份曾调整过一次,当时泰山区、新泰市、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100元;岱岳区、宁阳县、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00元调整为95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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